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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申报程序

作者:中晟    资讯来源:中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1、纳税人如需采用邮寄申报方式,需填写《邮寄申报申请审批表》,在年末20日前报送待批文书窗口,经批准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应改变申报方式。
2、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各类申报表和纳税资料后,使用统一规定的专用信封,到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3、邮寄纳税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电部门邮寄日戳日期为准。
4、邮寄申报资料与到办税服务厅申报资料相同。(完税税票第一联复印件需随申报资料同时邮寄)。
(三)电子申报程序
1、纳税人如需采用电子申报方式,需填写《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在年末20日前报送待批文书窗口,经批准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应改变申报方式。
2、纳税人将申报数据录入计算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通过电话线路传输申报数据。
3、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电子申报数据相同的纳税申报资料的文书送达(或邮寄)申报大厅1号窗口。01表一式二份,其他表一式一份。
4、如果税务机关收到的纳税人电子申报数据与纸文书有差异时,税务机关以纳税人的纸文书为准。
5、纳税人的申报时间以税务机关收到电子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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