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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县)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到我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如何领购发票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外省(市、县)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到我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出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发票科(征收所)对外省(市、县)来我市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必须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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