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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作者:中晟    资讯来源:中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一些需要调节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目前仅限于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产品。
 

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销售量,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的方法,其中啤酒、黄酒、汽油、柴油按销售量(吨或升)来计税,其余应税消费品按销售收入额计征,税率为3%-45%不等。是对一些需要调节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目前仅限于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产品。
 

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销售量,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的方法,其中啤酒、黄酒、汽油、柴油按销售量(吨或升)来计税,其余应税消费品按销售收入额计征,税率为3%-45%不等。
 

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
 

目前,国税系统负责征收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以及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中按照提高3%税率征收的部分。
 

从2001年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三年将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从8%降低到5%。即:从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7%;从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6%;从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降为5%。因营业税税率降低而减少的营业税收入,全部为各地国家税务局所属征收机构负责征收的中央财政收入。
 

其他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包括:
 

1、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
2、   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3、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4、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5、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不在中国境内设立生产、经营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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